学会通知丨2023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通知
“全国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作为入选教育部《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现已成为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技能提升的科技与艺术融合的重要赛项,获得了包括“985”、“211”双一流大学、普通高等院校和高职院校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作品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获得数字创意产业行业认可。本竞赛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和数字创意产业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为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创新实践型人才培养的使命、提升大学生数字创意表达和技术创新能力、引领各高校及相关专业开展高水平的创新实践、实现高校教科研成果创新性发展与创造性转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数字创意产业内容创作、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贡献,已连续成功举办十届,经竞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并征得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同意现发布“2023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大赛通知。
大赛包括“自主命题”和“指定命题”赛道。“指定命题”赛道由数字创意领域知名企业参与命题,并应用行业中的新技术和新引擎。力求通过赛项国赛作品展示、业界专家参评、优秀作品颁奖、高峰学术论坛和一流专业建设研讨活动,挖掘好的创意和数字作品,鼓励创新、支持创业,搭建开放式数字教育、智能科技、数字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引领数字创意产业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竞赛旨在弘扬中华优秀民族文化,加快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协调发展,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的内涵建设和教育数字化改革和创新;提升专业教师的教学创新水平,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搭建校企、政产学研产教融合平台,助力大学生数字创意、设计实践、技术迭代和产品创新能力提升。
江苏理工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北方工业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暨南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兰州文理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西南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西安邮电大学东北大学 澳门城市大学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凡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各类在校生均可参赛;近5年及以内毕业生大学生创业团队亦可参加,不限专业均可报名参赛。
2.为方便赛事组织及安排,各参赛团队需指定1-2名指导教师或研究生作为小组组长(此处研究生将作为团队成员,而非指导教师);
3.为更好地促进不同学科、专业及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本竞赛特别鼓励学生跨专业和跨学校组队,但共同完成的参赛作品将进行统一评奖。
竞赛采用“自主选题”和“指定命题”两种选题方式。相关选题要求参见附件《2023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指南》(简称“竞赛指南”)
赛项赛程分为:校级初赛、省赛(或分区赛)竞赛及全国现场总决赛三个阶段。各赛程设置及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参赛指南》。
2.全国总决赛将根据参赛团队情况而定,具体信息以竞赛官网“相关通知为准。
本竞赛根据赛程设置,参赛作品获奖设立“省赛(分区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作品团队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对于竞赛组织优秀的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
本参赛指南的解释权归2023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1. 2023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通知.pdf
附件2. 2023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参赛指南、评分标准及奖项设置.pdf无插件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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