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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 暨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大赛江苏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主抓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使江苏加快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经研究决定,由省科技厅、省委人才办、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和省工商联等单位共同指导举办第十二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暨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以下简称“第十二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第十二届大赛与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衔接,在参赛条件、赛程安排等方面与国家大赛保持一致。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赛事具体组织工作。

  2. 各设区市科技局牵头组织第十二届大赛地方赛,制定并对外公布地方赛组织方案;要把赛事组织工作与科技项目及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等工作紧密结合;为获奖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建立并完善对企业的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加强赛事宣传和创业典型报道,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

  3. 第十二届大赛省行业赛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五类行业方向,分别在无锡市锡山区、南通经济开发区、泰州市海陵区、苏州工业园区和常州国家高新区举办。省总决赛在南京江北新区举办。

  附件:第十二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暨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方案

  深入贯彻习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主抓手,遵循“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助力”的办赛理念,发现优质企业和创业团队,发掘源头创新和早期项目,布局前沿技术和未来产业,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使江苏加快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

  大赛组委会主席由省科技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席由各指导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各指导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承担大赛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承办单位指派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成员。

  负责大赛评审工作,由投融资专家、产业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其中投融资专家须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实践经验,产业和技术专家从“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遴选。

  按照团队组、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曾在前十一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总决赛、前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奖项的团队和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参赛团队或企业如在申报材料、比赛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经由地方科技部门调查核实后,不论处在大赛何种阶段或赛后,将取消比赛资格、撤销所有奖项及奖励、记入信用档案,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相关法律责任。

  1. 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 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在江苏省内。

  4. 企业组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1. 参赛项目在报名截止前尚未在江苏省内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团队、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4. 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等归属参赛团队,相关知识产权权属人为团队核心成员,或团队核心成员通过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上述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团队核心成员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 参赛团队应承诺无虚报项目、虚构事实、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并签订承诺书。

  第十二届大赛包括地方赛、省行业赛和省总决赛等环节,具体赛事与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衔接,全年赛事安排如下: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团队和企业自愿登录“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官网(网址:)注册报名,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各赛区充分调动辖区内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的积极性,组织优质项目参赛。

  各设区市科技局对照参赛条件,对辖区内已报名项目进行参赛资格审核,确认通过的为有效报名项目。

  由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包括比赛、尽职调查及推荐省赛名单等环节。推荐入围省行业赛企业名单,应附尽职调查报告,并完成网上推荐程序。

  推荐晋级省行业赛的项目分配如下:按有效报名数占比分配名额450个,每场行业赛90个(其中团队15个、初创组企业30个、成长组企业45个),可根据报名数微调;基础名额78个,每个设区市各6个(团队组至多1个,行业不限);奖励名额12个,给省总决赛和行业赛承办单位,每家各2个(仅限辖区内报名企业,行业不限);符合参赛条件的第十一届大赛专项赛(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第十二届大赛专项赛(合成生物、智能制造、汽车电子)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在省大赛官网公示。

  省行业赛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五类行业方向,分别在无锡市锡山区、南通经济开发区、泰州市海陵区、苏州工业园区和常州国家高新区举办。

  省行业赛采用线下路演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成绩排名现场公布。每场行业赛团队组前2名、初创企业组前4名和成长企业组前6名经审核公示后晋级省总决赛。对参加省行业赛的团队和企业分别授予“优秀团队”和“优秀企业”称号并颁发证书。

  省总决赛在南京江北新区举办,比赛采用线下路演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成绩排名现场公布,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

  获奖总数共计60个,其中一等奖3个(团队组、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各1个),二等奖17个(团队组3个、初创企业组5个和成长企业组9个),三等奖40个(团队组6个、初创企业组14个和成长企业组20个)。

  按照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根据省行业赛成绩择优推荐企业组项目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1. 产业专项赛。聚焦未来产业和我省优势产业领域,举办合成生物、智能制造、汽车电子、特医食品等产业专项赛,分别由靖江市人民政府、丹阳市人民政府、常州经济开发区、兴化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方案另行发布。

  2. 科技服务业专项赛。为推动我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科技服务品牌机构,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举办科技服务业专项赛,由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江苏省溧阳高新区管委会承办。方案另行发布。

  依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及评选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围绕技术和产品创新、市场前景和竞争、企业及管理团队、财务及融资等方面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

  举办创业训练营、辅导培训等活动,提升参赛团队和企业的创新创业能力;常态化开展项目路演、融资贷款等金融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推荐优质项目与我省各类创新载体进行对接,帮助参赛项目落地发展;邀请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参赛项目,讲述科技创业故事,传播科技创新成果。

  (一)奖励支持。对省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团队(需2025年2月28日前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营)及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企业(省总决赛获奖企业除外)给予奖励。

  (二)省“双创计划”支持。省总决赛一、二等奖获奖项目成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下年度省“双创计划”,不受申报推荐名额限制(已成功申报省“双创计划”的不重复申报)。

  (三)合作银行支持。江苏银行对省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免费高清体育直播100万元的贷款授信支持。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为大赛优秀企业提供“交银科创”融资组合方案,可享受绿色通道、优惠费率、高效提款等专属优质服务。

  (五)推荐参加相关赛事。择优向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推荐优胜企业,争取国家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支持。

  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赛事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奖项,追回奖励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在地方赛、省行业赛和省总决赛等环节设置监督专员,加强对赛事全流程监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对有关被投诉、举报或有异议的团队及企业的核实处理。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原标题:《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 暨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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